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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市财政局下达采购执行通知书
招标要求:
一、本项目财政预算有最高总限,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
.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代理资格;
2
.供应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3
.在国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4
.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及所投标医疗产品的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SFDA)等相关证书。
5
.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各种产品投标单位一家最多只允许报一个品牌(型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
6
.有较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