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2013年04月07日 11:23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凡易
记者4月2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获悉,卫生厅日前下发全面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健康档案的建档和管理职责,要求分级建档分级管理,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首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信息、保存档案,要把好建档第一关。
通知要求,各盟市对各旗县健康档案数据要定期汇总或适时传输,形成本地区盟市级健康档案数据库;各旗县要定期对所属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电子健康档案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建立旗县级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数据库内容要实时更新,分级维护。据了解,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将有效提高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质量和规范化。